关于做好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四期项目期满验收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 2026-06-11

各有关学院及学科:

根据江苏省教育厅相关要求,为做好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四期项目期满验收工作,现就校内有关安排通知如下。

一、验收重点

(一)任务完成率。对照立项学科任务书和应用转型类学科共建协议,全面细致核查预期标志性成果完成情况。

(二)水平提升度。围绕党建和思政工作、优质资源建设、创新团队建设、人才培养、科研创新、社会服务及贡献等方面,重点梳理建设期内取得的标志性成果和学科水平提升情况。

(三)经费使用管理情况。重点核查省财政经费执行率及使用管理情况。

二、验收结果及标准

验收结果分为“优秀”“合格”“不合格”三类。其中,

(一)验收“合格”的学科预期标志性成果完成率原则上达到80%以上,应用转型类学科须落实共建方承诺投入的经费。

(二)验收“优秀”的学科数量占立项学科总数的20%左右。争先进位类A档学科至少获得3项国家级重要成果,B档学科至少获得2项国家级重要成果和1项省部级重要成果,C档学科至少获得1项国家级成果和2项省部级重要成果。

对于验收“优秀”的应用转型类学科,须由共建方提供验收意见书,说明该学科在科技成果转化及重大决策咨询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,并附有关经济社会效益的证明。

三、校内工作安排

6月13日前,各学科完成预填报,同步整理佐证材料。

6月15日前,发规处完成初审反馈。

6月16日前,各学科组织专家评议并完善相关材料。评议专家人数不得少于5人,其中校外专家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。同时,在“江苏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”填报相关信息(网址:https://jsxw.jsed.edu.cn/)。

6月18日前,开展自评验收结果校内公示。

6月25日前,完成正式填报。

 四、工作要求

请各有关学院及学科高度重视,严格对照任务书和验收要求,认真做好材料填报、成果梳理、佐证归档和专家评议等工作,按照时间节点推进,确保高质量完成验收工作。


联系人: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   李妍    83787265, 13913965752


附件1: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四期项目期满验收立项学科验收报告(样表).docx

附件2: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四期项目期满验收立项学科佐证材料(格式).doc


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

2026年6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