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江苏省教育厅相关要求,为做好“十四五”江苏省重点学科验收工作,现就校内有关安排通知如下。
一、验收内容
(一)建设任务完成情况。对照任务书,围绕优质资源、创新团队、人才培养、科研创新等方面,验收建设目标任务完成度。
(二)取得的标志性成果。每个学科列举不多于5项标志性成果,体现本学科在优质资源建设、创新团队、人才培养、科研创新等方面的优势和特色。
(三)建设资金落实情况。其中人文社科类学科建设经费不低于50万元/年,理工农医类学科建设经费不低于100万元/年。
二、验收结果及标准
验收结果分为“优秀”“合格”“不合格”三类。其中,
(一)验收“合格”的学科目标任务总完成率至少达到60%。
(二)验收“优秀”的学科数量占立项学科总数的20%左右。A类学科应获得不少于2项国家级重要成果,B类学科应至少获得1项国家级和1项省部级重要成果,C类学科应获得不少于2项省部级重要成果。
三、校内工作安排
6月13日前,各学科完成预填报,同步整理佐证材料。
6月15日前,发规处完成初审反馈。
6月16日前,各学科组织专家评议并完善相关材料。评议专家人数不得少于5人,其中校外专家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。同时,在“江苏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”填报相关信息(网址:https://jsxw.jsed.edu.cn/)。
6月18日前,开展自评验收结果校内公示。
6月25日前,完成正式填报。
四、工作要求
请各有关学院及学科高度重视,严格对照任务书和验收要求,认真做好材料填报、成果梳理、佐证归档和专家评议等工作,按照时间节点推进,确保高质量完成验收工作。
联系人: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李妍 83787265, 13913965752
附件2:“十四五”江苏省重点学科验收佐证材料(格式).doc
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
2026年6月11日